今年以来,宣威市不断加强党对反腐败的统一领导,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78件,立案107件,党政纪处分101人。
线索渠道多样化。坚持变“被动”为“主动”,从以往的“等”线索转变为主动“找”线索,在建强传统信访主渠道基础上,进一步畅通涵盖巡察、执纪监督、专项监督、执纪审查等方面线索收集渠道,构建纪委主导、协作联动、合力收集的格局。截止目前,信访举报问题线索94件,巡察移交线索61件。
线索处置规范化。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强化逐级审核、分线流转、分级办理。实行问题线索即时研判、综合研判,对一般性问题线索,由相应职能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即时研判;重要问题线索,委机关定期召开分析会进行集体研判。推行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动态管理,做到每日登记、每月报告处置情况、办结应结线索。
线索查审快速化。对群众反映强烈、证据确凿、可查性高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程序快速进入处置阶段,迅速成立线索处置小组,制定处置方案。在调查过程中,适时整合片区协作执纪审查力量,同步出击进行取证,确保调查准确性、时效性。同时,提请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就案件的调查、证据、定性等方面形成基本判断,使案件能够快速突破,确保违纪案件快查快审快结。
执纪审查精准化。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规定的四类处置方式,对问题线索实行规范处置。进一步用足用活“四种形态”,净化优化党内政治生态。2017年,宣威市纪检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0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8人次,占43.3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1人次,占34.9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2人次,占15.7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2人次,占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