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大施工许可放管服改革力度
来源:市建管站建筑市场监管办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1日
2017年8月21日,365备用网址导航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放管服”的总体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曲建字﹝2017﹞111号),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有关工作问题,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监管,提高施工许可审批效率。
一是凡在我市范围内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以下的建筑工程,一律不再核发施工许可证。各级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政策宣传、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网络举报、信息公开等方式切实加强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现场踏勘,如实填写《曲靖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完成踏勘工作后,对工程现场施工条件与申领施工许可提供材料一致的,应当按审批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经踏勘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对存在违法开工行为的,依法履行处罚程序后补办施工许可证,同时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是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已发施工许可证项目的动态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把施工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严肃整治未批先建、无证施工、擅自停工、擅自复工等突出问题,维护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