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前人防设备质量检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来源:人防工程建设科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5日
按照《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审改办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测绘地信局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对“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前人防设备质量检测”事项的处理决定,结合曲靖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实际,市住建局人防工程建设科及时调整了人防工程竣工备案相关制度、规定,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按照国家人防办制定的标准要求,可对人防设备自行组织检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检测,检测资料纳入竣工验收报告。